来源时间为:2023-04-20
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经信(发)局:
根据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桂工信企业〔2023〕229号)文件要求,为做好2023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,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经信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辖区企业进行申报,根据《实施细则》规定,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。
二、企业按属地原则于2023年5月7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线上申报。
三、请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经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,坚持条件标准,严格审核把关,确保申报质量,做好初审工作,并于2023年5月7日前将推荐函、推荐汇总表、企业申报佐证材料(制成光盘)各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中小科。
四、请各县(市、区)、开发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,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。
附件: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(桂工信企业〔2023〕229号)
2023年4月18日
更多省市地区的专利资助/高新认定/知产贯标政策及申报通知,请关注“北京高沃知识产权”龚zhong号(ID:gaowoip-com)回复“政策”/“通知”或订阅相应合集查看。
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,请以各地政府机构、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,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,仅供参考。